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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学习活动

来源: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22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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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信用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浓厚氛围,近日,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学习活动。

会议通过集中讲解的方式,对《公务员法》和《条例》的基本内容、立法背景、主要条款等进行了深入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聆听、仔细记录,并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进一步理解了公务员权利、义务以及纪律。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通过学习不断强化自身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把诚信理念贯穿到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环节,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和人民公仆意识。

供稿|工程科

一审|陈雪    二审|刘俊卿  三审|吕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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