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兴安盟国防动员领域行政权力
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9号)要求,全面实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式管理,分行业、领域公布清单并做好清单内容动态调整工作,严格依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行政权力,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确保清单之内进“超市”。现对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公示,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兴安盟”(https://zwfw.nmg.gov.cn/zjfw/icity)。
附件2 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强制由申请人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
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