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文件颁布以来,兴安盟人防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盟人防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建立了执法保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
二是建立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时限要求在兴安人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信息公示工作。
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甚至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四是鼓励探索创新。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任务的同时,结合人防工作实际,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方式和方法,发掘工作亮点,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供稿:孙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