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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防办在全盟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工作

来源:默认部门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4日 分享到:

  

为加强全盟人防行政审批工作,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做好盟本级和旗县办的信息公开系统专项督查工作,以此规范盟本级、旗县办人防行政执法行为。近期,由法制办牵头,盟人防办成立了行政执法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人防执法督查工作方案,对盟本级及5个旗县办进行人防执法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内容:一是落实责任制情况,此次执法督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与人防工程建设和缴费文件指导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监督抽查相结合的原则”,执法督查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盟本级和旗县市依法行政工作,五个旗县市按抽签的形式至少抽查两个旗县,盟本级也是如此,抽查两个科室,对所辖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和易地建设费的征缴标准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法律文书和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首先要进行自查,盟本级于6月26日前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和确认工作。对不规范执法依据进行了再清理,进一步确定执法机构、执法类型、执法依据。在抽查过程中,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目的是更加促进依法治办的决心,在执法事中事后工作中都能达到公平、公正、透明;二是对盟本级和旗县市进行监管检查,看其执法工作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通过平时监督、问卷调查测评征求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以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上来的意见及时梳理归纳,及时解决在执法中的不当行为;三是检查的重点是过去遗留工程项目尚欠人防易地建设费款项是否依法足额催缴、是否存在少收、拖着不收、或者变着法袒护开发企业等违法问题;人防工程建设不能老在路上,是否久拖未建、是否存在躲避缴费而打着修建人防工程的幌子,已达到既不建也不缴费的目的;已建成的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和标准是否达到人防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标准、是否按图施工等等摸清盟本级特别是基层旗县市人防行政执法履职尽责情况,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易地建设费征缴、管理、使用,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或缩小征收范围,提高或降低征收标准的行为;是否做到“应建必建、应收必收、专款专用”;是否存在与人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悖的地方优惠政策、会议纪要、领导签批等情况。

此次执法督查结束后,将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讨,研究整改措施,跟踪督导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推进全盟人防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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