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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防专业队实训基地暨民兵综合训练基地 公示

来源:盟人防 作者:盟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 分享到:

兴安盟人防专业队实训基地暨民兵综合训练基地

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2021]7号)等文件要求,《兴安盟人防专业队实训基地暨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在现阶段因业务需要,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兴安盟人防专业队实训基地暨民兵综合训练基地;
  2. 建设单位: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
  3.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街道,水源街以南,泰宁北侧街巷以北,北安路以西,北安路西侧道路以东。距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党校西直线距离 1 公里,距西白音嘎查委员会直线距离 1.8 公里,距乌兰浩特第二中学直线距离 1.7 公里,整个片区处于正在开发状态;
  4. 建设总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36,775.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1,420.9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935.2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85.74 平方米;
  5. 建设规模及内容地上建筑包括后勤楼4,214.31平方米,宣教楼2,002.98平方米,实训综合楼 4,667.94 平方米,门卫 50.00 平方米。
  6. 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资金总额为6,963.00万元。
  7. 资金来源通过申报盟级一般债券解决。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对象范围

本项目周边地区的受影响的居民、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周边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地点政府部门或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提交相关意见或建议。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

通讯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85号

联系邢雯雯

18204813338

报告编制单位: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通讯地濮阳市华龙区京开道与南海路交叉口路西410号三楼

联系谯华明

15628378822

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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