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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盟人防办 作者:盟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4日 分享到:

  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盟委、行署:

  2021年,我办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战略部署,以建设法治人防为主线,强化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积极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意识和能力,为全盟人防建设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凝心聚力抓统筹。办党组行政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工作,把法治政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调整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机构,为机关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完善机制抓落实。为使依法治盟工作有序开展,我办认真落实《兴安盟人防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基本要求、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内容。为使法治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防办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以及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召开党组法治专题工作会议,征求意见和建议,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从严从实抓考核。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以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内容,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考核。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保障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坚定政治思想。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严格落实每周五“学习日”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盟委、行署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不断拓展视野,从学习中积累经验,掌握知识,为工作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的理论学习过程中,不断强化人员思想素质,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办党组、行政班子工作上来,始终从推动全盟人防事业发展进步大局出发,完成好审批科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以《人防行政执法手册》为主要依据,组织所属人员学习人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坚持学法律严依据、学文件促应用,并加强与专聘律师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做到知法守法,依法行政。

  三是加强审批业务统筹协调。依据行政审批局有关要求,已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执法行为信息录入前期工作。严格落实“蒙速办、一网办”、“蒙企通”等网络服务平台构建与使用要求,统筹协调各旗县市相关工作,增强网上办理业务能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报备,定期清理。按照盟委行署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征求意见、论证和修改完善等步骤,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的时限、程序做好有关备案、评估工作,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二是开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对人防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对需要公开的事项、程序做出了明确的说明,认真履行人防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行风评议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营商环境座谈会议,杜绝人防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履行决策程序。按照盟委行署“放管服”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与乌兰浩特人防办工作交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了人防行政审批和易地建设费收缴程序,依规执法,全力推进人防法制建设规范化。

  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办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聘请具有一定专业影响力,法律知识扎实,资历较深的律师担任兼职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制度的确立,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行政行为发生,增强了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培养了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行政决策水平。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涉法事项,必要时都要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对涉法涉诉案件必须交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论证,确保行政行为合法规范。

(四)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全面落实服务对象行政执法检查公示制及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有过错企业以教育为主,能不处罚的就不处罚。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量化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坚持规范执法,亮证执法。

  二是打造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建立并公开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服务标准、资费标准。使人防各项政策牲收费及相关规定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在规定的管理权限和范围内,对出台的人防各项收费政策和收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规范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备案制,进一步简化内部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服务标准,实行公开承诺、挂牌上岗、制度上墙,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全面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全面、严格、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工作公开透明化、利用微信、报纸等媒体公开执法信息,按时限要求在兴安人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探索多种模式、方式和方法,发掘工作亮点,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五)增强法治意识,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我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按照年度学习计划,认真抓好学习内容、时间和效果落实,办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认真开展了宪法、保密法和人防法的专题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按照盟普法办要求,全办干部职工积极参与2021年内蒙古“宪法宣传周”网上答题活动。通过法律顾问上门辅导及法治微信群加强学法用法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是强化落实普法工作。我办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工作,自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组织“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增强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合力,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宪法宣传周”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学法、守法和用法的良好氛围,宣传活动期间,我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宪法知识进行学习,积极组织宪法宣誓和通读宪法活动,利用悬挂横幅持续开展宪法知识宣传,在机关办公楼门前、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点、附近沿街门市等地段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2021年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自查中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和不足实际工作中还有不少差距和薄弱环节。

  一是认识尚不到位、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同志认为法治工作不是硬任务,没有硬指标,重业务工作轻法治工作,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起来。

  二是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惰性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普法工作的制度建设不够完善。“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得还不够好。不少同志认为“普法”是司法局的事,对本本职承担的普法主体责任没有正确的认识,开展普法工作的责任意识不强、自觉性不高。

  四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健全、能力不足。法治工作至关重要,涉及内容较多,范围较广,负责法治工作人员少,法律相关知识薄弱,缺少专职专业法治工作者。

  三、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是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继续抓好学习,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功夫。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专业知识培训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们要严格落实依法治盟各项规章制度,定时更新制度规章,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过错的领导干部要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深入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是依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机关干部的管理,注重邀请资深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以通俗易懂的案件故事,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深入浅出地向全局机关干部讲解法律知识,从侧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联系人:韩青,电话:15048200444)

  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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