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人防办 作者:盟人防办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8日 分享到: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同时受军分区双重领导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人防(民防)工作的地方性规章草案,编制全盟人防(民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实施计划,拟定人民防空疏散计划;组织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应急抢险抢修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并加强指挥和监督检查;负责盟本级人防指挥场所(兴安盟防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使用工作;会同城市建设部门组织拟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3、承担组织管理全盟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职责,制定年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程序对人民防空工程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和备案管理,对在建人民防空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全盟范围内的自建、结建人防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对拟拆除报废的人防工程进行质量鉴定;对人防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与地方民建质监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监督和指导在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工作中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规;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4、承担城市群众防空防灾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职责,协调有关部门组建城市群众防空防灾组织,开展相关的训练、培训,并将群众防空防灾组织整合利用,形成合力,参与政府防灾救灾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负责人防(民防)宣传教育场所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教育,开展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知识培训班;组织人民防空和防灾演练演习;负责人防(民防)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民防)设施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5、承担全盟人民防空警报和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职责,负责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盟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规划,构建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平台,为政府防灾救灾应急指挥提供服务;负责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网络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利用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报设施为平时抢险救灾服务。

  6、负责新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工程的行政审批和易地建设费的收缴工作。依据有关法规负责人防工程的报废拆除审批,以及在危及人防工程范围内采石、挖沙、取土、修建地面建筑物、埋设地下管线,在人防工程口部修建其他建筑物审批。

  7、负责全盟人防(民防)建设资金的计划、管理和使用,负责人民防空(民防)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负责对旗县市人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8、负责盟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综合协调。

  9、承办盟行政公署、兴安军分区和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0、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非独立核算预算单位共有4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3家。

  人员编制情况: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2人,实有人员11人;核定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19人;离退休人员28人。

  (二)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

工程质量监督站

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

后勤服务中心

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52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7.45万元。2016年度预算收入为475.89万元,增长了51.56万元,增长幅度10.83%,主要是工资上调导致增长。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为52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45万元。2016年度基本支出为475.89万元,增长了51.56万元,增长幅度10.83%,主要是工资上调,用于职工工资发放。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52.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42.3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18万元;支出总计552.5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4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9万元,下降1.4%;支出总计减少7.9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压缩办公经费的使用。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4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2.15万元,占99.9%;其他收入0.16万元,占0.1%。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4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08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52.3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18万元;支出总计552.5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2.4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8.07万元,下降1.4%;支出减少7.9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压缩办公经费的使用。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08万元,占10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6.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增加8.2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用于职工工资发放;公用经费4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较上年减少-15.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使用。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22.02万元,完成预算的19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42万元,完成预算的1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2,544.2%。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车运行多7.14万元,因单位工程大检查,用车较多;二是公务接待多3.45万元,因指挥所工程要验收,区办相关专家来指导,接待费用增多。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2万元,占83.7%;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占16.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42万元,用于车辆的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等,车均运维费6.1万元,较上年减少-0.5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6万元,接待42批次,共接待42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区办及旗县人防办的调研和检查招待费用;二是指挥所工程验收的招待费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9万元,比2016年减少 15.13万元,降低25.7%。主要原因是压减办公经费的使用。如办公费减少了5.91万元,降低89%;培训费减少4.14万元;邮电费、电费减少4.88万元,降低5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4万元,比2016年增加25.71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进行人防宣传和法制宣传,购买宣传物品增多;购买业务科室使用电脑、机柜等通用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94万元,比2016年增加34.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老旧人防工程及收缴房屋多处进行了维修维护,造成支出增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4万元,比2016年增加26.24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工程监理费和工程的评审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相比无变化;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6年增加2辆,主要原因是:之前统计车辆分类错误,计入到执法执勤车辆和特种专业用车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比2016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之前对车辆分类统计错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之前对车辆分类统计错误;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闲置车辆,正在办理资产处置相关手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主要是警报器和移动指挥车,比2016年增加2台,主要原因是之前未纳入统计;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主要是移动指挥平台,比2016年减少1台,主要原因是将移动指挥车纳入通用设备中,不再属于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为减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厉行节约,目标总体实现,达到满意效果。

  (五)因本单位是涉密单位,涉密数据不予公开,在此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殿红    联系电话:0482-8282827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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