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预算说明

来源:盟人防办 作者:盟人防办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3日 分享到:

  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单位负责人:朱启明

  财务负责人:王殿红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盟人防办单位概况

  1. 人员情况

  2.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盟人防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 部门预算公开01表-部门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公开02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部门预算公开03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部门预算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部门预算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公开06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部门预算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部门预算公开08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盟人防办2017年预算安排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盟人防办单位概况

  一、人员情况

  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成立于1980年,2002年确定为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是兴安盟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盟行政公署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机构规格为处级,受盟行署和军分区领导。机关经批准设5个行政科室和3个事业单位,行政科室为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工程建设管理科、指挥通信科、行政审批科;事业单位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后勤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情况: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2人,实有人员11人;核定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19人;离退休人员28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人防(民防)工作的地方性规章草案,编制全盟人防(民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实施计划,拟定人民防空疏散计划;组织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应急抢险抢修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并加强指挥和监督检查;负责盟本级人防指挥场所(兴安盟防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使用工作;会同城市建设部门组织拟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三)承担组织管理全盟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职责,制定年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程序对人民防空工程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和备案管理,对在建人民防空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全盟范围内的自建、结建人防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对拟拆除报废的人防工程进行质量鉴定;对人防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与地方民建质监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监督和指导在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工作中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规;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四)承担城市群众防空防灾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职责,协调有关部门组建城市群众防空防灾组织,开展相关的训练、培训,并将群众防空防灾组织整合利用,形成合力,参与政府防灾救灾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负责人防(民防)宣传教育场所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教育,开展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知识培训班;组织人民防空和防灾演练演习;负责人防(民防)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民防)设施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五)承担全盟人民防空警报和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职责,负责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盟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规划,构建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平台,为政府防灾救灾应急指挥提供服务;负责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网络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利用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报设施为平时抢险救灾服务。

  (六)负责新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工程的行政审批和易地建设费的收缴工作。依据有关法规负责人防工程的报废拆除审批,以及在危及人防工程范围内采石、挖沙、取土、修建地面建筑物、埋设地下管线,在人防工程口部修建其他建筑物审批。

  (七)负责全盟人防(民防)建设资金的计划、管理和使用,负责人民防空(民防)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负责对旗县市人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八)负责盟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综合协调。

  (九)承办盟行政公署、兴安军分区和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盟人防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盟人防办2017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17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安盟人防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为527.45万元,其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人防办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开展业务发生的基本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二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52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7.45万元。上一年度预算收入为475.89万元,比上年增长了51.56万元,增长幅度10.83%,主要是工资上调导致增长。

  三、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为52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45万元。上一年度基本支出为475.89万元,比上年增长了51.56万元,增长幅度10.83%,主要是工资上调,用于职工工资发放。

  四、关于2017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具体说明

  兴安盟人防办2017年公共预算收支总额为527.45万元。比上年增加51.56万元,增长幅度10.83%;其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5.24万元,比上年增加43.01万元,增长幅度15.79%,因工资上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预算为160万元,比上年增加15.6万元,增长幅度10.8%;2010303机关服务预算为155.24万元,比上年增加27.41万元,增长幅度21.4%;主要用于人防办本级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4.35万元,比上年增加5.53万元,增长幅度3.1%,因工资上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其中2080501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20.89万元,比上年增加0.63万元,增长幅度0.05%;2080502事业离退休预算61.55万元,比上年增加2.99万元,增长幅度5.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2080801的死亡抚恤金1.92万元,上一年为0,增长了1.92万元,用于退休人员遗属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7.85万元,比上年增加3.01万元,增长幅度12.12%,因工资上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五、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56.9万元。

  上一年度机关经费为55.64万元,增长了1.26万元,增长幅度2.2%,主要是因公车改革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1.7万元,取暖费减少8.64万元。

  六、本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1.42万元,2016年预算10.03万元,总体比上年增加1.39万元,增长比例为13.86%。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0.1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5万元。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零,2016年预算数为零;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零,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零;我办车辆现有3辆,公车改革上缴2辆,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16年为10.03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11.28万元,比上年增加1.25万元,原因是全盟工程质检验收检查需使用车辆下乡工作; 2017年公务接待费0.14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为零,增加0.1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兴安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4.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详见附件: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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