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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机构职能

来源:盟人防,盟国动办 作者:盟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分享到:

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防动员等法律法规,草拟兴安盟国防动员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拟订兴安盟国防动员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协调相关地方单位制定本领域国防动员方案预案。

    (三)综合协调国民经济、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信息、新域新质等领域动员准备、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督导国防动员落实。组织落实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工作。配合组织人民武装动员工作。

    (四)平时组织开展国防动员训练演练及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执行防灾救灾应急支援任务。战时组织国防动员平战转换,展开国防动员行动

    (五)组织编制人民防空方案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兴安盟国防动员相关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全盟国防动员信息数据的转换运用。

    (六)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组织推动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

    (七)组织协调落实军事设施保护、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工作。

    (负责筹集和管理国防动员建设经费,监督国防动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与盟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工作对接、协调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国防动员领域军民融合工作。

    (十)完成兴安盟委、行署、兴安军分区和兴安盟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协调、公文运转及制发、综合文稿起草、信息调研、机要保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督办督查等工作。负责兴安盟本级国防动员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盟国防动员经费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宣传贯彻国防动员等法律法规。统筹制定兴安盟国防动员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工作。负责草拟国防动员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国防动员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协调职权范围内的兴安盟国防动员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检查指导全盟国防动员项目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协调相关地方单位制定本领域国防动员方案预案。

    (三)动员协调科。统筹协调兴安盟国民经济、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信息、新域新质等领域国防动员准备和组织实施,督导国防动员落实。协调落实兴安盟国防动员需求对接、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等工作。协调开展国防动员平战转换,配合组织人民武装动员工作。承担兴安盟国防动员委员会相关会议筹备、业务协调、文稿起草等工作。

    (四)指挥通信科。组织编制人民防空方案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统筹协调全盟国防动员信息数据的转换运用。负责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制度。协调落实国防动员各领域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指导开展国防动员训练演练。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执行防灾救灾应急支援任务。指导协调和落实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建立军地军事设施保护协调机制,组织草拟军事设施保护有关制度。指导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防护措施、建设内容,落实重要经济目标相关工作。

    (五)工程管理科。拟订全盟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及地下机动路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地方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盟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核以及建设、维护管理、服务社会民生、参与应急支援保障和实施平战转换。管理全盟人民防空防护工程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工作。拟订全盟人口疏散基地建设规划,指导全盟人口疏散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推动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负责全盟人民防空实力统计工作。

    (六)机关党建人事科。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群团、纪检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85号

联系电话:0482-828268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责 人:兴安盟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刘建星

三、所属单位

(一)兴安盟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挂兴安盟人防基本指挥所管护中心牌子)

兴安盟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挂兴安盟人防基本指挥所管护中心牌子),为兴安盟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本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关于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意图、决定和指示。

2.掌握人防指挥信息系统技术标准,贯彻执行上级主管业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规程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规章制度。

3.了解掌握人防指挥信息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及人民防空指挥部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

4.编制、上报人防指挥信息系统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和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全盟防空、防灾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和警报社会化管理,组织鸣放(试验)防空、防灾警报。

6.承担盟本级与自治区、各盟市、所属旗县市人防办短波、有线、卫星、北斗短报文和数字集群通信等任务。

7.负责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以及人防通信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8.承担人(民)防指挥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人防信息化建设、战备值班、值勤和演练保障。

9.按照国家人防《训练大纲》和自治区业务部门要求,定期组织全盟人防指挥信息保障部门业务培训、训练。

10.负责乌兰浩特人防基本指挥所设备设施及指挥自动化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和使用运行的保障工作。

11.负责对指挥所控制区内的安全警戒。

12.负责组织指挥所战时战备物资储备及供应。

13.负责对各旗县市指挥所建设进行指导,提出相关设备配置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培训、演练工作。

14.承担办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85号

联系电话:0482-8100356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兴安盟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张宏达

(二)兴安盟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

兴安盟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兴安盟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为兴安盟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和防护设备检测、鉴定、评估等技术性工作。

2.开展人民防空工程技术研究、指导、咨询等辅助性工作。

3.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行业地方标准编制、执行等辅助性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承担全盟单建人民防空工程和旗县市自建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方案备案审查,在主管部门开展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中提供技术性、辅助性服务。

5.为主管部门开展全盟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防护设备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性、辅助性服务,参与全盟重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6.承担全盟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技情报、项目和成果转化及技术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数字化、智慧化运行工作。

7.在主管部门开展全盟人民防空行业国家和地方标准执行监督中提供技术性、辅助性服务,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8.承担办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9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办公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85号

联系电话:0482-8282820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兴安盟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 吴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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